中国环境环保产品认证的前身为国家环境保护部实施的环保产品认定。1996年,根据国务院赋予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的职能,开创了我国环保产品认定制度;2000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关于调整环保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发[2000]130号) ,将环保产品认定工作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进行;2005年,为适应国家新的认证制度的需要,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建了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承担环保产品认证工作。
推行认证的目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是对环保产品的质量、性能和设计制造过程的水平和能力的认证,采用先进、合理的认证模式,选择强制性认证检测机构;与国际接轨,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铺平道路。